中午正要出門同時,剛好要播這則新聞,就順手拿起相機開始錄影
有版權問題的話請通知,會馬上撤掉@@
接下來,看個新聞吧
第一則:
大學畢業生可考警察特考 警專生家長抗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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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起大學院校畢業生可報考警察特考,排擠警專畢業生考取率。警專學生家長今天向民進黨籍高雄縣立委林岱樺陳情抗議,希望明年元月基層警察特考額外增加一千人,讓子弟能繼續留在警界服務。 這些警專二十四期學生的家長,今天到林岱樺鳳山服務處陳情。他們指出,子弟2005年八月考入警專就讀,今年六月畢業,參加今年七月警察特考,有四百七十 八人未通過,其中消防安全科兩百七十二人、警察行政科兩百零六人。如在2009年前未通過警察特考,必須繳交學校費用近新台幣五十萬元,並服兵役一年。 他們表示,以前,只有大學院校法律、行政系畢業生可報考警察特考,通過後經過訓練可進入警界服務。去年七月新修正法令公布實施,大學院校畢業生都可以報考 警察特考,排擠警專畢業生錄取率。去年未開放大學院校畢業生考警察特考,只有四千多人報考;開放大學院校畢業生報考後增加到七千多人報考。 他們表示,子弟嚮往警專畢業後工作有保障,放棄考上就讀國立大學院校的機會,政府卻中途修改相關法令,嚴重影響子弟未來出路。 林岱樺支持家長增加額外錄取的補救措施,並表示,新辦法應不適用2005年入學的警專二十四期學生。 |
第二則:
三年未通過特考 警專畢業生得賠50萬
中廣新聞網 (2007-10-24 19:36)
考試院去年七月一號起放寬4等警察特考的科目與報考者資格,讓大學以上相關學系人員都可以報考,大幅壓縮警專畢業生報考警察特考的錄取率,尤其,三年內沒考上特考的,不僅要賠償50萬元高額的學雜費,還要再當一年兵,數十名警專學生家長今天向立委陳情,希望政府不要讓他們的孩子變成悲情的流浪警專畢業生。
(溫蘭魁報導)
很多年輕人選擇警專就讀,目的就是希望將來畢業後可以直接當警察,沒想到,考試院95年7月1號起,放寬4等警察特考的科目與報考者資格,讓大學以上相關學系人員也可以參加警察特考,不只如此,93年開始,警察特考也開放一般人士報考,衝擊最大的就是警專24期,也就是94年考上警專的準畢業生的錄取率,有478人沒有通過警察特考,數十位24期警專生的家長24號向立委林岱樺陳情,一位李姓家長說,孩子如果三年內考不上警察特考,不但要賠償 50萬,還要當一年兵,很多考不上警察特考的,到補習班補習,又是一筆錢
一位老阿嬤也痛批,她的孫子父母親都不在了,以為孫子警專畢業後當警察有固定收入就可以奉養她,如今,警察特考沒考上,當不了警察,以後讓她怎麼辦?
立委林岱樺認為:95年頒布4等警察特考的辦法不適用94年已經入學的警專生,建議明年的警察特考應該增加錄取名額來補救,如此,才不會繼流浪教師之後,又有一堆流浪警專畢業生。
來源:新浪網新聞中心
第一次打網誌這麼輕鬆,剪剪貼貼幾分鐘就完成了@@
警察特考的問題在網路上引起廣泛的討論,有褒有貶,至於誰對誰錯很難去定論
不過我認為要付最大責任的是政府,錯誤的決策衍生出一堆問題
現在問題發生了,始終感受不到有要解決的誠意,沒有人願意去承擔責任
反正,對於官僚體系在發生問題後互踢皮球的現象已見怪不怪
當官的人如果不想解決問題也就算了,對一般民眾擺出官威,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
我只能說真的很悲哀,原來台灣的公務員是這樣子
這是之前爸媽和其他家長去開會後,回來跟我說的
如果警校生這麼佔有優勢,為什麼還會落榜這麼多人?
去讀警校未來就是要當警察,就是要去學習相關的知識、法令、值勤技能
既然叫做警察特考,不考警察相關的東西是要考什麼?
如果覺得警校生佔有優勢,歡迎來報考正期組,蹲個兩年畢業後來考試吧
今年平均70分落榜不算什麼,差個零點幾分的人大有人在
認真去補習班補習比較實在
經濟不景氣,人人都想當公務員討口飯吃,每個行業都有自身的困難處,內部也是有好有壞
有好的警察,也有不好的警察,用不著一竿子打翻整船的人
開單?民代關說,民眾罵死;不開單?沒績效,回去被釘
依法執行法令,卻得招受人民謾罵唾棄,何其無辜?
當然,警察自己的執法態度也是要改善的重點之一
不過我想說得是,當你遇到比較會盧的民眾,想不和顏悅色也難阿@@
孩子,基 層 警 察 不好幹阿!!!
本是同根生,想當然爾是挺自己人
網路上批評的言論太多了,若是以前的話可能就直接筆戰了
懂得人吵的一團亂,不懂的也來湊熱鬧,一整個大混亂
現在懶得去回那些東西,反正戰到最後還是不了了之,自己只會累個半死
已經不具有學生的身份,打了這麼多,不知道會不會被學長抓去調查@@a
- 留言者: dontpkme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0-24 17:47:42
版主回覆:(10/24/2007 02:48:51 AM)
囧
- 留言者: 白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0-24 20:03:51
因為你已經考過了 ^^
版主回覆:(10/25/2007 11:53:04 AM)
噗,是這樣沒錯啦@@
- 留言者: 呱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0-24 23:59:38
版主回覆:(10/25/2007 01:04:37 PM)
~興囧
- 留言者: 黑黑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0-25 17:41:13
版主回覆:(10/25/2007 05:10:29 PM)
唉...是阿@@
- 留言者: hotspringgu
- Email:
- 網址: http://blog.pixnet.net/hotspringgu
- 日期: 2007-10-26 00:30:27
反正就是為了討好ㄧ部分人民,然後造成另外一部分人民的不爽
台灣這種情形多的是
台北縣現在不就正在熱烈上映中嗎......囧
版主回覆:(10/26/2007 01:15:56 PM)
我只聽過落日條款,不過兩者應該是同樣的意思@@
我看周縣長乾脆直接讓所有人都升官,這樣皆大歡喜XDDD
- 留言者: 白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0-26 16:38:58
還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呢??
版主回覆:(10/27/2007 01:51:39 PM)
兩者都是吧XD
- 留言者: dsm020301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7-11-01 20:04:02
版主回覆:(10/27/2007 01:53:44 PM)
恩,me too
- 留言者: Mango
- Email:
- 網址: http://keysmile.blogspot.com/
- 日期: 2008-10-13 07:52:20
隨便上面想幹嘛就幹嘛,唉
而且朝令夕改真的不是新聞了,他們怎麼會這麼沒腦啊XD
版主回覆:(11/02/2007 02:42:43 PM)
哈,基層工作本來就很辛酸了
沒有直接面對民眾處理過事情,是不會曉得民眾有多麼厭惡警察阿
唉唉
- 留言者: 焦糖
- Email:
- 網址: http://mfh2007.pixnet.net/blog
- 日期: 2009-02-20 10:21:38
警察先生就會越來越難為
版主回覆:(10/14/2008 04:15:17 PM)
希望有一天可以達到平衡,
這樣就不會有民代常常來關說了@@
- 留言者: 路人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9-04-26 15:49:53
只是覺得這個問題很好解決,只是主管機關有沒有心,要不要管。
那就是直接把警專的入學考試當作國考就好了,換言之,通過國考進入警專就讀者,直接視為具有公務人員資格的準公務人員,在完成警專訓練兩年之後分發單位錄用。
版主回覆:(02/25/2009 12:11:48 PM)
現在好像有在修法要改了,不曉得什麼時候會用好:)
- 留言者: yochi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09-07-02 13:21:02
如果唸警校,結果考試不過,兩種可能。考試有偏差,或是警校有偏差。哪樣有問題就該檢討哪樣。
"把警專的入學考試當作國考就好了"以此類推,考上醫學院就不需要國家考試?
版主回覆:(04/29/2009 03:41:52 PM)
民國100年時考試要改成雙軌制了
- 留言者: 「有錢人努力讓自己有錢。其他人只是想著要變得更有錢。」
- Email:
- 網址: http://mike178.pixnet.net/blog/post/26089976
- 日期: 2009-07-02 15:35:45
我之前在一家全台前三十大企業裡工作,並擁有國立大學的碩士學位,<br
- 留言者: 映
- Email:
- 網址:
- 日期: 2012-01-31 18:19:12
警校生沒考上要賠錢、當兵?沒保障?
你警校生在校時沒領過國家半毛錢?你學費考是自已出的嗎?
你領的錢難道不是人民辛苦的納稅錢?考不上還錢是應該的
當兵?難道一般人就不用當兵,只有警察生比較特別?
念了四年考不上不是你能力差就是你怠慢,憑什麼要國家保障這些不上進的警察?考不上就要國家保障,那對認真努力考上的警校生情何以堪?
只能說考雙軌制後,以後在路上遇到的白目員警會愈來愈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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